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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大病、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3-07-16 08:33:26 阅读量:1301 来源:中国台州网
  日前,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陆续出台《台州市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暂行办法》和《台州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中的弱势群体将直接受益。



  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面的不断扩大,规模以上企业陆陆续续都开始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直接受益的就是企业的员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总额由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这就意味着职工每月领取的工资总额将会相应减少。对于那些在外租赁住房或者突患重大疾病者来说,既享受了住房公积金福利,又增加了家庭生活负担。为了能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切实减轻困难职工的家庭负担,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以上两个办法。



  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已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患有重大疾病且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上。



  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住房;申请人或配偶为承租人;申请人或配偶当年未因租赁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或配偶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具体提取额度可到各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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