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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10-09 16:05:32 阅读量:3192 来源: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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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市药械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是我市法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药包材的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位于台州市东海大道788号。

台州市药械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法规符合性检查事务的相关服务工作,位于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1名,台州市药械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2017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3.招聘一览表中所列各专业是指相应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3.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4.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通报专栏);

其中,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的,须附应聘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以邮件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电话、短信回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报名的,参加考试当天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3.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合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27日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

(三)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检验岗位增设技能测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50%、50%权重比例确定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www.tzscjg.gov.cn,通知通报专栏)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1105室),邮编:318000,邮箱:tzscjg1103@126.com,电话:0576-88557851,传真:0576-88552799,联系人:王景。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0576-88513615。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17年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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