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妇幼保健、临床等专业;
2、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亲和力;
3、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打字熟练;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